公告一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总支委员会
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和职数的公告
根据党章关于“党的基层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贯彻市委、区委和教育党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总支委员会将于2017年11月进行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现将新一届党总支领导班子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委员任职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外浦东附中党总支委员必须模范地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党性意识强,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育教学的实际相结合,积极带领党员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能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与党组织本身应承担的各项任务。
4.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有较强的群众观念与宗旨意识,能密切广泛联系群众,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身心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职数
上外浦东附中党总支新一届领导班子职数为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委员5名。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总支委员会
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上外浦东附中党总支代章)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