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效率,从而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根据浦东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特制订《教学工作规范》如下:
1、课程设置整体方案由教育管理部提出,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语、数、理、化等必修课程的课程标准原则上参照市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执行。教材原则上选用市教委组织编写的教材,并根据我校实际进行适当处理。
3、英语特色课程:课程设置改革为:每周8节英语课——初中5节基础课、3节拓展课;高中4节基础课、3节必修拓展课、1节选修拓展课。教材的改革突出“多本”:初中基础课选用上海《新世纪》及《牛津》,拓展课选用《朗文国际英语教程》《朗文视听说》;高中基础课选用上海《牛津》,必修拓展课选用《展望未来》等,听说课聘请外籍教师任教,选修拓展课选用组内教师自编教材,开设报刊导读、翻译写作、英美文学、英语演讲等。课外自主学习推荐使用《Pep-up》《阅读新视野》《Active Reading》等。
4、增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可选用各地教材,或由教研组组织人员编写,经专家论证后,由教导处或校务会议确认。学校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增开选修课。
5、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学校提倡教师备好课并作好教学后记。学校不定期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检查。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板书、批改作业要使用写规范字。文科教师应注重学生语言规范意识、清晰流畅等能力的培养,理科教师要注重学生语言准确、清晰和逻辑能力的培养。
6、教研组应制订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教研活动,并作好记录。各学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7、加强集体备课,备课组每二周至少活动一次,备课活动应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集中研究怎样以学生发展为本进行教学的问题。各备课组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将教学进度表上报教导处。
8、教师必须在正式铃响以前进入教室,并点名(特别是选修课),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准时上课,及时下课,不拖堂。教师有责任督促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教师不得擅自调课。
9、选修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安排好学生固定座位;指导学生保持教室整洁;正确使用教室内的教学设施。
10、教导处每学期应组织有关教师开好若干研究课、公开课。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一节公开课(或研究课),公开课计划由各教研组在每学期第一周上报教育管理部。
11、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8节,提倡多听课,并应做好听课笔记。教研组长
要安排好本组教师听课,并组织教师评课。
12、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保证每学期听组内教师二节课。
13、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值班工作。因学校大型活动等原因,需停课半天或临时调整一天作息时间,由教导处决定, 并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全校师生及有关部门;连续停课超过半天或调整作息时间超过一天,由校长决定,教育管理部门执行。
14、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布置适量的作业,以提高教学效果。教研组应制订相关学科的作业要求和格式,文科用语用字要准确、规范、优美等,理科用语用字准确、规范、清晰等。
15、教研组必须控制测验数量,测验试卷等文印材料经教研组长审核,教育管理部同意后方能付印。备课组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习题类书籍。
16、学校要严格学生考试制度,由教导处制订,经校务会议通过执行。教师应服从安排,认真做好监考等工作。学生在测验和考试中,若有违纪行为发生,则由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17、教师要为每一位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健康、和谐发展服务,不得讽刺、打击学生。对具有特长的或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兴趣的学生,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关心指导,努力为学生的成长创造条件。18、教师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主动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努力把教育科研与教育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教育科研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学生应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主动追求发展,学生可以提出跳级、免修申请。学生的专业特长达到一定水平时,可向学校提出配备指导教师的申请,或向学校提出接受特别教育服务的需要,教导处应根据学生实际及时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