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平安保险公司“公费医疗补助保险”(即已付过80元保险费)的各位在编教工注意:我们的保险起保日期是从2004年5月1日起算,至2005年4月30日,在这段时间里就医的同志,请注意保管好你的就医发票(不管是否自负),这都将成为你一年中保险理赔的依据。同时,各类门急症的病理记录,住院者的“出院小结”等也要妥善保管好,理赔要用。另外,由于“保险手册”还未发下,为防理赔歧义,“五一”期间就医者请尽量选择区级以上医院就诊。倘有不清,可去工会办公室向张志莺老师咨询。
学校工会
2004/4/27
学校工会
2004/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