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汉翻译的一些实践与体会
2012-12-20
孙丹妮
摘要:
本文就作者近两年间接触的翻译材料与作业为切入点,粗浅地讨论了翻译学的本体论、目的论和方法论,结合对翻译实践材料的分析,得出作者对翻译学的理性与感性认识。作为一名初涉翻译的学生,作者无法就某一个侧面形成自己独到的理论,但旨在通过对部分译家著作的研读以及翻译实践的切身体会,对翻译学形成比较清晰的轮廓概念,并以此为起点为日后的学习工作奠定一定基础。
关键词:
翻译 信达雅 实践 语言文字
正文:
- 翻译学的what,why,how
研究任何理论都要从几个W(what, why, where, when, etc.)和一个H入手。在第一个板块里将首先讨论什么是翻译,为什么需要翻译,和怎样翻译几个问题。
WHAT
讲到翻译,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应该都是把一种语言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过程即为翻译。现代汉语词典里“翻译”词条的解释也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但凡干过翻译这活儿的人看到这样的解释多少会有些不甘心,这自然不仅是词条上所述的简单的转换工作,至少也包括理解吸收——体系转换——表达阐述这样几步,否则手工翻译与机器翻译的区别也就无从论起了。
在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the 2ndedition)中,translate的英文解释为:
1 [I; T (from, into)] to change (speech or writing)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2 [I] to be changed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3 [T (into)] to change from one form to another
Interpret的英文解释则为:
1 [T (as)] to understand the likely meaning of (a statement, action, etc.); place a particular meaning on
2 [T] to show one’s own ideas of the meaning of (a work of art) in one’s performance
3 [I; T] to put (something spoken) in one language into the words of another language
由此看来,翻译也并不仅仅是语言转换这么简单。苏福忠先生在其《译事余墨》中有言“只要客体在先,再现其后,这种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翻译的过程”。翻译所研究的对象,不单单是语言。《论翻译的语言学问题》中雅克布逊就把翻译粗略地分为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三种。许渊冲先生更是认为“文学翻译和文学译论都不是科学,而是艺术”。
当然,遵从不同翻译理论的翻译者对翻译二字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冯世则先生在《翻译匠语》则说“以中文的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全面取代西方文字的因语言而异的表达方式”。这种“全面取代”似乎又回到了第一条解释,显得似乎比较狭义。
扯谈了那么些关于翻译是什么的话,对于翻译本身究竟有没有意义?本来不同的翻译理论指导下的翻译体系就不尽相同,其中包括对翻译本身的理解以及更近一步的实践过程。由于对翻译学本身的了解不深,很难真正解决“翻译是什么”的问题,只能简单说说我心中的翻译到底是什么样子:
- 翻译不仅仅是语言文字的简单转换,往大里说,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经历着翻译的过程。
- 翻译包括接受——理解——反馈——再理解——再反馈等几个过程。
- 翻译需要个人对文本到位的理解和诠释。
- 在翻译学中,实践比理论重要。
WHY
再说说搞翻译的意义何在。同样的,不同的翻译理论指导下也会出现不同的目的论。比如许渊冲先生在其《译笔生花》中指出过翻译的目的论——“三之”即使读者“知之、好之、乐之”。所谓知之就是了解原版的内容、情感、风格,好之就是译著本身拥有独特的吸引读者的魅力,乐之则是令读者感到身心愉悦了。狭义一些理解,许渊冲先生主张的是“翻译创作论”,如他自己所言“意大于言,内容大于形式,翻译可以创造意义”。要做到这样的译本不仅难,即使有幸完成甚至出版仍会面临多方面的压力,包括不同理论推崇者的批评。
比如上文写到过的苏福忠先生在《译事余墨》就有过这样的话“译者的主要任务是弄懂了原文的意思,尽量准确地传达出来”,这在“三之”论中似乎只存在于第一层“知之”。冯世则先生则更是争锋相对,称“翻译毕竟是翻译,不可误译为作,也不可误译为编”。
不同的翻译目的论还有很多,也因此引导了许多不同的翻译方法论。很难说哪一种是对是错,只是这所有的目的论总有一个基础,所谓“信达雅”中的“信”——也就是“三之”中的“知之”应该是每个翻译人都会遵循的一个基准。再往上的争议也就越发多起来,有人止步于信,有人要求译文做到文从字顺,更有人甚而认为好的译文如果在艺术成就上超过了原文,便是源于翻译而高于翻译了。
每一位刚刚接触翻译的人都很难形成自己的目的论,但一旦接触翻译实践,便会逐渐形成自己的观点。就我个人而言,在能力上要做到“信达雅”还是比较困难的,但作为努力的目标,也可以说这个出现在一百多年前的翻译目的论依然对我起着无可比拟的促进作用。对于翻译的目的,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 翻译忠实于原文,不单单是原文的文字,还包括原文的情感、内容、文字画面以及风格把握。
- 译文文字要做到文从字顺。
- 译著面向译入语阅读群体,要考虑这一群体的阅读感受。
- 翻译水平的提高反映在译文由机器语言——人工语言——艺术语言的逐步提高。
HOW
在讨论what的第4点中就提到过,翻译是一门实践重于理论的学问,因此,如何翻译的问题构成了翻译学的重中之重。单单文学翻译理论就有许多不同的方法论指导着不同风格的翻译体系,包括对等论、优化法、目的论、超导论、克隆论、再创论、三似论、竞赛论等等。
许渊冲先生在《译笔生花》中同样指出翻译学的方法论——“三化”,即“等化、浅化、深化”,所对应的译文即为形似的译文、意似的译文、神似的译文。许先生另做解释说,当“对等”和“最好”有矛盾时,舍“对等”而取“最好”,舍“意似”而取“美似”。这样的翻译固然自身亦是一部艺术价值极高的文学作品,但由于不同人对作品不同的理解,多少会让原作的味道有些走形。特别是许先生甚至强调,“为了更美,没有一条清规是不可打破的”(贝多芬语),如果当“真”与“美”产生矛盾是,可以舍“真”而求“美”。
然而由于许渊冲先生比较擅长翻译诗歌,符合这样三化论的译文在其他理论下看来也许就变得不可取了。
冯世则先生有言“原著既已落墨,便成为客观存在,不以他人的意见为转移,要翻译便只能如实传达”。然而中英翻译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如实传达”几个字就可以解决的。西方文字大多属于日耳曼语系或拉丁语系,西文之间的翻译利用对等论基本就能解决。但中西文字中能够对等翻译的不到30%,如果紧扣“如实传达”也许就会看到一篇文章有70%的内容都难以消化,直译一不小心也就变成了“死译”,不免闹出“山背后太阳落下去”的笑话。
要在“真”与“美”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一直就是翻译方法论的研究中心。
另外,由于语言环境、形式的不同,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翻译人,至少应该在两门语言上都有很高的建树。“如果一门外语通过三四年勤奋努力学习尚且可以对付工作的话,汉语的提高几乎是一辈子也难以企及的。”(《译事余墨》苏福忠著)正是由于汉语水平提高的艰难,真正优秀的翻译作品才显得特别弥足珍贵。同时也只有掌握好译出译入两种语言,才有可能在“真”和“美”之间找到平衡点。
对此,我的看法如下:
- 无论自己遵从怎样的方法论,学翻译需要认真是肯定的。用译文编辑的话来说,就是译文和原文的每个词都要花心思去“抠”。
- 要出一部好的翻译作品,得经过不止一次的修改,如果第一次只能做到忠实,修改稿则应争取做到通顺(虽然关于通顺社会上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依此类推。
- 要学会查字典,特别是英英的原版字典,再根据语境选择相应的解释。
- 对原文首先要吃透,只有彻底理解才有可能做到忠实于原文,单纯的字面对等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只会让译文与原文“同而不和”。
- 实践案例
凡是学问都需要实践为依托,在过去的几年里,我试着翻译了一些文章并由一位老先生进行修改和翻译知道。下面就从这些翻译作业中取出部分案例进行分析。
误读误看问题
- We owe a lot to the birds and beasts who eat insects.
原译:我们拥有很多吃昆虫的鸟类和野兽。
改译:我们应该大大感激那些吃昆虫的飞禽走兽。
原句的理解应该对翻译者构不成难度,造成这句翻译错误的原因在于作者讲句中的‘owe’ 误看成了‘own’,因此把“感激、亏欠”误译为“拥有”。除了这个问题,还存在中文表达的不足,“鸟类和野兽”显然没有突出汉语的特点与优势,“飞禽走兽”则是较为地道的汉语表达,读来比较顺口。
·在翻译上碰到误读误看一类的问题,会暴露出译者是否做到了认认真真抠每个字词。虽然对译著的整体效果影响不大,但由于这属于低级错误,可避则避。
背景知识匮乏
1、Left an orphan at the age of three, he was brought up by his grandmother.
原译:罗素3岁时被遗弃,由他的祖母带大。
改译:罗素3岁时父母去世,由他的祖母带大。
这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orphan这个词上,它可以解释为孤儿,所谓孤儿就存在多种情况,有可能被父母抛弃也有可能家人去世。译者选择了前者,显然是对文中所介绍的这个人物的背景不太了解,并盲目跟从自己的理解。
- In 1910, he was appointed lecturer at Trinity College Cambridge.
原译:1910年,罗素是剑桥三位一体学院的任命讲师。
改译:1910年,罗素被剑桥三一学院任命为讲师。
询问任何一名在剑桥大学念书的中国留学生什么是“三位一体学院”,恐怕知之者寥寥无几,但若换以“三一学院”,恐怕就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同样是由于背景知识的匮乏,将trinity在字典上的意思照搬上来,闹了笑话。同时,译者还犯了另一个严重的错误——对动词的判断失误。译者错将was理解为全句的谓语动词,其实真正的动词是appointed,这也许是由于语法知识的不扎实造成的。对于语法造成的问题,后文还会有所涉及。
·由于背景知识匮乏而造成的问题显得比较可惜,大错没有,但显得十分外行也不顺口。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必须认真阅读与翻译作业有关的资料,掌握一定的背景知识。
理解性问题
1、They have been erected into a philosophy by Nietzsche and Nietzsche’s disciples are not confined in Germany.
原译:尼采将此建立为一种哲学,并且尼采的门徒并未在德国收到限制。
改译:尼采据此建立为一种哲学,而他的追随者并不仅限于德国。
看了第一稿的翻译,很多读者也许会认为当时的德国似乎在搞文化恐怖主义,其实不然。原文想表达的意思无非是尼采所开创的这门哲学在世界范围内都引起很大影响。产生这样错误的原因在于译者本人对原文的理解出现了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没有完全看明白原文在讲什么,并且主要集中在对confined in Germany这个短语的理解。
2、Robert Frost was thinking in something like the same terms when he spoke of ‘the pleasure of taking pains’.
原译:罗伯特·弗罗斯特也是这样想,他提出过“接受苦难的幸福”。
改译:罗伯特·弗罗斯特也是这样想,他提出过“从付出努力中获得的乐趣”。
什么是“接受苦难的幸福”?读到第一稿的读者又要觉得译者在忽悠人了,其实就连译者本人也没能完全理解这样的一组短语,从理解这一环节上就出现了瑕疵,到最后肯定是拷贝越来越走样。所谓‘the pleasure of taking pains’ 如果就从字面上一字一句对应过来,接受苦难的幸福也不能完全算错。但正是由于take pains的多层含义,这个短语在翻译起来就显得比较棘手。修改后的译文改为“从付出努力中获得的幸福”应该说既照顾到了原文也比较好地运用了中文的表达方式。
·主要问题还是在于译者本人对文章的理解,如果看了一遍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说什么,就应该多看几遍,有些译家甚至认为着手翻译一件作品,若不先把原著通览几遍,翻译是无从下手的。理解可以说是翻译过程中的一个起始状态,“译者的主要任务是弄懂了原文的意思,尽量准确地表达出来。”(《译事余墨》苏福忠著)
词义选择不当
1、But an old man has known human joys and sorrows.
原译:但老年人已经历了人类的欢乐与悲伤。
改译:但老年人已饱尝了人生甘苦。
原译和改译的主要矛盾在于对human这个词的理解,即对这个词词义的选择。很多情况下,英语词汇都是一词多义的,只要随手翻翻字典就能知道,单human一个词就有至少5到6中解释。如此看来,译者必须根据不同上下文进行适当的选择。这里的joys and sorrows配以人类,概念显得就太大了,即使是经历了许多的老年人也只能品尝到自己这一辈子的悲喜。除此,修改后的译稿显得比较简练,这是对中文修养的考验。
2、Parents are often upset when their children praise the homes of their friends.
原译:当孩子赞扬朋友的家时,父母总感到沮丧。
改译:当家长听到孩子赞羡朋友的家时,总感到不安。
这里主要出现的问题,一个是对praise的词义选择。这里的选择还带有个人理解的问题,要在英汉字典里找到一个“赞羡”的解释并不容易,主要体现在全句的风格和上下文的关系,从而由赞扬出发找到更为合适的带有羡慕一类的词。另一个问题在于句序的颠倒,在后文也会涉及到。在翻译界也有人极力主张要尽量保持原句的句序、语法结构等,但由于中英表达的差异,英语里常见的状语从句如果照直翻译成中文不免翻译腔过重。选择在这里把从句提前翻译也不失为一良策。
3、Most children have such a high ideal of their parents that it can hardly hope to stand up to a realistic evaluation.
原译:大多数孩子对父母有过高期望,以至这种期望难以经得起现实评价。
改译:大多数孩子对父母期望过高,致经受不起现实考验。
从语言“达”的角度入手,原译显然比较苍白经不起推敲。什么叫做“现实评价”?想得比较多的读者还有可能会往社会价值、客观评价、现实考验上去想,但这样的翻译肯定是不可取的。问题在于对evaluation这个词的理解以及词义选择,显然“考验”较之“评价”略高一筹。另外,修改后的翻译运用到了一种转性译法,即把原文作为定语的high转而变成了译文中的补语,显然更符合中文语境。
·所谓词义选择并不局限于选择英汉词典上的条框解释,每个单词无论衍生出多少不同的解释,它总是有一个初始意义的,从这个初始意义出发,即使在普通的词典里找不到合适的解释,也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翻译。词义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中比较重要的是上下文的联系和原著风格,在拥有一个比较平庸但大错没有的翻译时,应该考虑更为优美的语言,力求做到词义选择上的“信达雅”。
句序打乱颠倒
1、It is the bank which will lose, not the customer.
原译:这只会造成银行损失,而非顾客。
改译:这只会给银行而不是顾客造成损失。
这是英文中比较典型的强调句,并且带有省略的成分。对比原译和改译,发现修改有的译文将the customer提前,与the bank相并列,只是在形式上作了部分调整,效果却是明显的。然而,对于是否可以甚至应该打乱原句语序的争论也一直存在,鲁迅先生曾说宁愿翻译成“山背后太阳落下去了”也不能擅自修改为“日落山阴”,这样看来主语宾语的位置已经钉死不动,更甚一部的句序颠倒则更为不可取了。但目前更多的人愿意适当地采用句序变换以求更佳的翻译效果,做到与原文“和而不同”。
2、It was only yesterday she had thought with a shudder that life might be long.
原译:还是昨天,她曾颤抖地想到也许生命会很长。
改译:就在昨天,她一想到生命也许会很长就不禁颤抖。
敢于打破原句的语序,首先要对原文有充分的理解。这里显然不是“颤抖”着去想,而是想到后产生令人“颤抖”的心情,这里的问题不但出在未对原句做出适当的调整,而且对with的理解也不够到位。原译因为译得比较直白,甚至显得有些僵硬,显得翻译腔比较重。另外原文包含强调情感,修改后的“就”字译出了这层味道。
·正如我在前文提到过的,是否应该打乱原文句序一直是翻译界的一大争议。然而一旦遵从“信达雅”的翻译理论,句序的重新编排就成了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此,我同样同意严复先生“能直译则直译,不能直译再意译”的方法论,在不打乱语序就能表达原文意思的情况下保留原文形式,但必要的时候也应考虑一定程度内的位置变换以达到更优的效果。
语法问题
1、A very large number of people consider learning a good thing in itself.
原译:许多人就个人而言认为学习是件好事儿。
改译:许多人认为知识本身是件好事儿。
两种翻译本质上的区别在于着重点不同,原译注重“个人”,修改后则注重“知识”,实际上也显现了译者对in itself的理解。说到底也暴露了对语法掌握不扎实的缺点,文中出现的是itself,如果要表达“个人自身”至少也应是himself或themselves之类指代人物的代词。这样的纰漏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在于译者是否足够用心。
·类似的由于语法掌握不充分而造成理解上甚至翻译上的问题,在翻译实践中也并不少见。以前中国人学英语特别注重语法,也造成了很多哑巴英语。如今越来越注重语言学习的实用性,但语法板块仍然是十分重要的,在拥有一定词汇的基础上需要扎实的语法作为构建语言之塔的支架。出色的语法基础也有助于对原文的理解,从而更好地翻译出原文的“启示义”与“宣示义”。
翻译腔与流畅性
1、Sometimes the secrecy goes to such an extent that the whole nature of the research cannot be mentioned.
原译:有时,保密到了这种程度,延伸至整个研究的性质都不能提及。
改译:有时,保密范围竟到了这种程度,致整个研究的性质都不能提及。
原译对extent进行了转性译法,但对于全句的整体效果并没有太大作用。相比之下,修改之后的译文更符合原文的形式和表达,比较通顺。在英译汉翻译中‘to’ 的翻译一直存在一些问题,由于‘to’ 是比较地道的英文表达方式,翻译到中文无论是“致使”或“以至于”等都无法完全符合中文的表达方式,就会形成比较明显的翻译腔。
2、Today we can see even his famous clash with the Inquisition in something like its proper perspective.
原译:如今,我们甚至可以把他与宗教法庭的著名冲突以正确的观点来看待。
改译:甚至他和宗教法庭的著名冲突,我们今天也能正确看待。
瞥一眼原句和原译,发现它们在形式上十分相似,这样的翻译难以说是错误的,但读起来确实会令读者胸口堵得慌。在某些长句的翻译上,译者应该灵活地对原句适当拆分再整合,修改后的译文就是利用了句序的颠倒、长句分段等方法来避免翻译腔的。当然,翻译界对于英文长句的翻译也一直存在争议。特别是对某些文字本身非常优美的文学作品,如何拆如何整,甚至能否拆能否整都是问题。
·讨论翻译的流畅性问题其实是回到了“真”与“美”的辩驳上,完全忠实于原文的框架形式难免会生发Chinglish的味道,而一味以自己的理解为标准又可能致使译文丧失原文的魅力。以“信达雅”为标准,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译者都有责任寻求更通顺的译本,充分利用译入语的语言特点。
任意发挥问题
1、He may not always sleep right through the night.
原译:他或许不能每晚都睡得很好。
改译:他或许不能整夜都睡得很好。
这一句话的主要矛盾点在于through the night的理解上。原译将其译为“每晚”,但在原文中根本无法找到every或与之相应的替换词,可以说这“每晚”是译者根据上下文任意发挥出来的。修改后改为“整夜”无论从语法还是理解上都更为可“信”。
·好的译文必须遵循的一点就是忠实于原著,如果每位译者都根据自己的猜测而随意发挥,译著便失去了它最初的价值。“别以为看到花里胡哨的译文就是有文采的译文;译文越花哨,漏掉原作里的好东西可能越多。”(《译事余墨》苏福忠)同样,不是所有看起来通顺的译文都是好的译文。初涉翻译的人也许会在直译与意译之间游移,把握不好尺度,翻译出来的文章可能会带有浓重的翻译腔,也可能犯任意发挥的问题,两者比较而言,后者的错误更为严重和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