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纪律要求
一、 活动要求:
1、按时进出寝室,不奔跑,不大声喧哗以及打闹。
2、寝室内不做危险动作。
3、不将球带入寝室;寝室内不准打牌。
4、不窜寝室。
5、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不上他人床铺及空床,不在空床上摆放物品及扔垃圾。
6、不准边吃食物边出宿舍楼。
7、文明接打电话。
8、爱护宿舍楼内一切公共设施。
二、就寝要求:
1、预备铃响,按时上床、起床。
2、熄灯铃响,安静休息,不讲话。
三、纪律评分标准:(共计50分)
1、活动纪律加就寝纪律共10项,每项5分,共计50分。
2、每天卫生分加纪律分为100分。
四、违反寝室规定处理条例
(一)违反规定行为包括:
1、损坏公物。
2、做危险动作(坐窗台、爬橱柜、擅自用插座充电等)。
3、打架、骂人。
4、不尊重生活老师。
5、乱扔垃圾。
6、寝室卫生不合格(累计三次/月)。
7、不能按时上床,熄灯后讲话,提醒无效(累计三次/月)。
8、不能和他(她)人和合睡一张床。
9、不能按时离寝(累计三次/月)。
10、带球进寝以及打牌。
11、自我防范意识差,提醒无效(累计三次/月)。
12、在非规定时间内洗澡。
13、擅自电话联系将外卖食品带入寝室。
(二)处理方法:
1、违反以上13条规定中任何一条就必须接受《批评单》一张,个人扣2分,所在寝室纪律扣5分,所在班级扣1分。
2、违反规定拿到三张《批评单》以及情节严重者上报学生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