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志愿者工作考评细则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校内志愿者工作旨在通过学生的志愿实践服务,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集体的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学校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校内志愿者工作主要涉及各类班级检查和评比工作,因此需要志愿者以认真负责、细致规范的工作态度来做好这份工作。为此,学生会志愿者部制定《志愿者工作考评细则》,以规范、监督并提升志愿者工作的质量,维持校园秩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评分标准概述:
志愿者考评等第与班级行为规范考核及个人评优有着密切的联系。所有志愿者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与减分,作为学期末志愿者工作评定的标准。由各岗位负责人根据志愿者工作的表现对其进行评分,每两周上交志愿者评分情况,并于例会时告知每位志愿者。
广播操、两操、晚自修、校园巡视、操场卫生、钢琴管理六个组各组均有一个分数,基础分为100分,志愿者的加减分与本组成绩同步。期末依据各组成绩的高低顺序决定该组优秀志愿者的比例。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学期未结束前其考评分低于60分,经学生会志愿者部讨论决定,开除其志愿者资格,并在次年中不得报名参与志愿者工作。
没有意愿继续担任志愿者的同学,需上交一份申请书,经学生会志愿者部批准,以不合格的考评成绩退出志愿者工作。
A 考评细则如下:
1. 到岗。未按时到岗者每次扣除3分(如有事请假,请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负责人,不允许自己找同学代替)。广播操、晚自修志愿者在非检查日不能检查,必须回班级,自行检查者每次扣除2分。操场卫生、校园巡视志愿者二至四人一组,由组长记录到岗情况,组员监督,每两周例会时检查记录表。
2. 按时出席例会。缺席一次扣除5分。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负责人。
3. 协助负责人或组员开展工作者,学期末加5分。
4. 若志愿者每月无扣分,表现良好则予以表扬,每月加2分。
5. 对志愿者工作提出创新或有建设性意见的志愿者,每次加5分。
6. 志愿者若对负责人的态度、评分及开例会情况有异议,可与志愿者部部长沟通,若情况属实,负责人每次扣5分。
B 附加条例如下:
一、广播操、两操、晚自修志愿者
1. 志愿者禁止未检查而给分,若被发现,学期总评下降一个等第。若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每次扣3分。
2. 评分。严格按照《广播操、两操及晚自修评分标准》评分,与督导部干事或负责人所评的分数分差超过0.2分,每次扣除3分。3次以上发生此类情况将接受个别培训,学期总评下降一个等第。
3. 如有扣分或有班级询问检查情况,及时准确地告知该班级。若被班级投诉隐瞒扣分情况,每次扣除3分。
4. 每周按时上交表格,未递交表格者每次扣除2分。迟交表格者,每次扣除1分。
5. 广播操志愿者跟随班级跑进场和退场,跟随检查班级做操,违者每次扣除2分。
二、校园巡视志愿者
1. 在抽查期间及时领取并归还设备,损坏或遗失设备者照价赔偿,每次扣除5分。
2. 遗失志愿者标志者扣除3分。
三、钢琴管理志愿者
1. 被负责人检查出钢琴摆放不到位、卫生状况差,每月超过三次者,扣除10分。
2. 钢琴有损坏没有及时上报者每次扣除5分。
C 负责人考评条例
1. 定期检查、协调并反馈志愿者工作情况,若志愿者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负责人每次扣3分。
2. 不按时汇总检查及考评成绩,每次扣5分,迟交每次扣3分。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学生会志愿者部
2011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