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外学生爱心基金会”资助
新疆莎车县第二中学沐浴设施的协议
一、协议双方:
捐助方: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学生爱心基金会
(以下简称“浦外学生爱心基金会”)
受助方:新疆莎车县第二中学
二、协议内容:
1. 浦外学生爱心基金会资助新疆莎车县第二中学沐浴设施若干,满足学校师生的日常需求。
2. 捐助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购买沐浴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所有原始票据需保留完整,并及时向浦外学生爱心基金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3. 沐浴设施的预算为壹万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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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学生爱心基金会 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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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县第二中学 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日 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