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德育动态 > 队伍建设
浦东外国语学校学生课堂规范十条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07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
快速分享:
字体:【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学生课堂规范十条

       为严肃课堂纪律,规范课堂秩序,提高课堂效率,特提出以下学生课堂规范。

一、            两分钟预备铃响,学生立即进教室。上课用品整齐摆放在桌子左右角,桌面不摆放水杯、食品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坐姿端正,安静等待上课。

二、            老师宣布上课后,班长喊 “起立”,师生互致问候,行鞠躬礼;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师生相互致意,待老师宣布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

三、            上课因故迟到,须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能进教室,下课后须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

四、            上课应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做任何与本堂课学习无关的事情。

五、            回答老师提问先举手,在获得老师允许的前提下起立并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站姿端正,声音响亮。回答结束,在老师意后方可就座。

六、            课堂上不随意插嘴,有疑问,先举手示意。在得到老师同意后,起立提问。

七、            上课期间应保持坐姿端正。如身体不适,在得到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去医务室就诊,或在座位作短暂休息。

八、            遇到在专业教室上课或体育课,应在前一节课结束后及时离开教室,在预备铃响之前到达专业教室或操场,途中保持安静。

九、            自修课应认真自修,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做任何影响教室秩序的事情,如讨论问题、大声喧哗、离座走动等。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在征得值老师或值日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座位。

十、            认真完成眼保健操、室内操。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200710